2010年1月21日星期四

勞氣




日前座駕停在一個商場內的車路上等候車位之際, 發生了意外, 遭車從旁邊泊位倒後而出, 居然沒看見後面有我的座駕停在那裏多時。於是, 砰然一響(不期然想起那句
聽聲停的口頭禪), 如夢方覺。座駕總算損傷輕微, 僅右後側車身兩處地方凹了少許。


怕麻煩如我, 暗呼唔好彩以及咁都得之餘, 唯有落車講古。這些小意外, 召警警察不會理。處理方法一是講數私了; 一是報保險。
對方司機是個中年華人, 態度、語氣尚見斯文。大家交換資料之後, 他都自知理虧, 卻仍然口硬, 似乎沒意思當場提出賠錢了事, 只企圖說我也有部份責任…, 我當然不為所動。講來講去, 老實說, 就算要賠錢, 相信雙方當時都說不出一個合理而大家接受的數目。既然不得要領, 祇好預備假後各自報保險(事發在星期六)

不幸之幸, 那天相機隨身(老爺手提電話沒有拍照功能的呀, 看來要認真考慮換電話了。), 拍得現場照片得以向保險公司舉證, 免得到時各執一詞。對方是否具君子之腹未知, 可我這小人之心得以稍安

歸家不久, 對方來電, 說在報保險之前, 都想知道修車費大約若干。言下之意, 似有講數意圖。這裏的保費奇貴, 羊毛出在羊()身上, 有甚麼嚴重交通意外需要索償, 理虧的一方, 多會自己先付一筆墊底費, 餘額保險公司負責, 但隨後幾年的保費肯定杰撻撻。以今次的小意外來說, 報了保險之後, 就算修車費賠償額不大, 理虧一方須付墊底費外, 保費難免加些, 亦會用去了保險公司給予車主的那次寶貴的免責優惠。因此若果金額不大, 許多人都寧願私下解決, 避免驚動保險公司。在我來說, 車已用了多年, 傷痕難免, 並不急於修整, 收回多少湯藥費比較實際。

然而在兩日講數過程中, 到最後都不禁動了肝火。對方語氣雖然不差, 但講完一樣又一樣先是要雙方分擔責任、繼而就賠償金額糾纏、金額談妥之後, 臨尾又說所報修理費過高, 企圖反口

最後一次的電話談判顧不得正和舊同事在家裏開枱, 氣上心頭之下, 勞氣地頗的說:早前剛已說妥的, 就是我的最終底線。你咁反覆, 我不想和你再繼續糾纏。今天晚上的期限前若仍未能解決, 明天就報保險喇…!”

翌日終於報了保險。今天保險公司說錯不在我, 可以豁免付墊底費拿車去整, 然後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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